公司简介
招聘主体
本次招聘由闽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闽侯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投递方式
校招
方式:线上投递
招聘要求
招聘对象
博士研究生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6届本科公费师范生
招聘要求说明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5.年满18周岁;6.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情况: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被开除公职的;3.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6.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8.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年龄要求:38周岁及以下(1986年12月至2007年12月期间出生);博士学位研究生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4年12月至2007年12月期间出生)。学历学位要求:需持有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2026年的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证书可放宽至2026年8月16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要求:需持有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要求:语文教师岗位要求持有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其他岗位要求持有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符合本批次公告要求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证书,要求2026年8月16日前必须取得相应学科岗位规定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证书,否则予以解聘,博士研究生可以放宽到2027年8月16日前必须取得相应学科岗位规定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岗位信息
共 1 类申请流程
1网络报名→2网络初审→3现场资格审核→4考核→5选岗→6体检及岗前培训→7聘用
薪酬福利
编制岗位
招聘25名编制教师
服务期政策
拟聘用人员在本县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一年),服务满五年后,可申请参加县内教师校际交流。有享受人才奖励金等相关补贴的教师服务期为十年。人才奖励政策及违约金等其他未尽事宜按照《闽侯县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侯委人才办〔2021〕1号)、《闽侯县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补充规定(试行)》(侯委人才办〔2024〕2号)、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等文件规定执行。
面试题目
暂无面试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