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简介
选聘目的
为高标准高质量推进雄安新区建设现代化城市,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2026年优秀应届毕业生选聘急需紧缺人才。
投递方式
校招
方式:线上投递
招聘要求
招聘对象
2026届毕业生
招聘要求说明
1.国内部分重点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学历学位齐全。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以及在职学习的毕业生不在本次选聘范围。2.国(境)外知名高校,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相关高校名单详见附件2。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4.本科生不超过25周岁(1999年12月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1996年12月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2周岁(1992年12月及以后出生);5.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6.国内高校毕业生应于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期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于2025年8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相应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且尚未就业;7.学习成绩优良,最高学历学习期间无不及格科目(在选聘公告发布前补考合格的可以报考);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9.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能力素质;10.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现役军人、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选聘范围。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岗位信息
共 1 类申请流程
1网上报名→2资格审查→3笔试确认→4笔试→5面试→6体检→7考察→8公示与聘用
薪酬福利
编制待遇
拟聘人选纳入新区事业编制管理,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岗位分配
根据工作需要和报考岗位分配工作单位,拟聘人选须服从组织安排。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聘岗定级事项按有关规定执行。
补贴待遇
按照“雄才十六条”有关政策规定,享受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等相关待遇。
面试题目
暂无面试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