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简介
选拔目的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省战略,建设高素质、专业化青年人才队伍,选拔引进生到福建省工作
投递方式
方式:线下宣讲会
方式:线上投递
招聘要求
岗位信息
共 3 类申请流程
薪酬福利
综合管理类政策待遇
1. 选拔引进前2年,博士按省管国有企业集团中层副职管理,硕士按省管国有企业集团基层正职管理,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给予相应工作待遇、薪酬待遇。标准由省国资委会同用人单位所属集团公司确定。2. 选拔引进2年内,博士安排1名集团领导、硕士安排1名集团中层正职作为“传帮带”联系人,由用人单位结合实际和培养计划,为引进生安排多层次的学习锻炼机会。3. 由省级人才专项资金给予专项奖励补助。其中,来闽第1年给予博士8万元、硕士5万元奖励补助;来闽7年内在闽首次购房(含人才公寓)的,在来闽满2年、与用人单位正式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后,给予博士40万元、硕士30万元购房补助。4. 综合管理类引进生入职后,还享受相关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用人单位提供的其他优惠政策待遇,可与省级支持叠加;配偶随迁就业、子女入学等事宜,根据需要由组织人事部门予以统筹协调;来闽后,个人和用人单位不另外申请福建省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相关补助。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申请认定福建省高层次人才,参评国家级、省级人才计划(项目),支持资金按照“就高从优不重复”等原则执行。
专业技术类政策待遇
不同单位有不同待遇,如选拔到教育科研单位,直评并聘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享受科研导师、赴外研修、资金补助等;选拔到医疗卫生单位,博士直聘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硕士直聘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享受科研导师、交流实践、资金补助等;选拔到规划建设单位,博士直评并聘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硕士直评并聘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享受资金补助等。专业技术类引进生入职后,还享受用人单位协议工资、相关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及用人单位其他优惠政策、配偶随迁就业和子女入学统筹协调、人才认定及计划参评等政策。
民营企业类政策待遇
1. 试用期结束后,博士、硕士分别由用人单位提供不低于所在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最新公布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倍、2倍的薪酬待遇,并作为重要的管理、技术岗位的储备人才进行重点培养。2. 由民营企业与省创新实验室、高校联合选拔引进的博士,按民营企业类引进生管理。引进后,纳入省创新实验室“编制池”、高校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直评并聘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在闽期间,主要在民营企业工作,薪酬主要由民营企业提供,省创新实验室、高校应积极依托引进生对接民营企业技术需求,开展项目合作、课题研究等。3. 由省级人才专项资金给予专项奖励补助。其中,来闽第1年给予博士8万元、硕士5万元奖励补助;来闽7年内在闽首次购房(含人才公寓)的,在来闽满2年、与相关企业正式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后,给予博士40万元、硕士30万元购房补助。来闽后,个人和用人单位不另外申请福建省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相关补助,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申请认定福建省高层次人才,参评国家级、省级人才计划(项目),支持资金按照“就高从优不重复”等原则执行。4. 配偶随迁就业、子女入学等事宜,根据需要由组织人事部门予以统筹协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