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简介
招聘目的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有关规定,为优化教育系统人才结构,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育人才队伍,提升天津市西青区教育教学质量。
投递方式
校招
方式:线下宣讲会
招聘要求
招聘对象
2026届毕业生
招聘要求说明
(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3.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开拓精神、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4.18周岁及以上、38周岁及以下(1986年11月9日至2007年11月9日期间出生);5.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原则上要求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逾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违约处理;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其中,报考人员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辅修证书和学位证书,且能够通过国家学历学位认证。对于国内高等院校自主设置专业与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等,注重专业内容实质,应聘人员的专业方向与所需专业方向要求一致视为符合专业条件;7.身体健康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8.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9.取得相应学科、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可于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10.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4.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5.参加过邪教组织的;6.除2026届毕业生外,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7.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8.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9.有精神病史的人员;10.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岗位信息
共 1 类申请流程
1报名及资格审查→2笔试→3面试→4体检→5考察→6公示和聘用
面试题目
暂无面试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