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简介
投递方式
方式:线下宣讲会
招聘要求
岗位信息
共 1 类薪酬福利
全职引进应届博士毕业生支持政策
第一条:入选人才计划。全职引进的应届博士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可直接认定为青海省“昆仑英才·高端创新创业人才”项目拔尖人才,给予一次性40万元奖金。全职引进的绿色算力领域博士研究生,可直接认定为“绿色算力人才计划”拔尖人才,给予一次性40万元奖金或60万元住房奖励。第二条:破格职称评定。在青工作满5年,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可申报认定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的,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可申报参加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第三条:提供周转住房。未享受政府提供住房且用人单位不能解决的,可申请免费入住省级人才周转住房。第四条:解决配偶工作。省属事业单位引进的人才配偶学历为硕士研究生以上、市级以下事业单位引进的人才配偶学历为大学本科以上的,可按照青海省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规定在空编额内直接考核聘用。暂未能就业的,由用人单位参照当地平均工资水平,以适当方式发放生活补贴。第五条:保障子女入学。子女有意向入学的,按照青海省教育部门有关规定执行。第六条:实行专人专编。到青海省事业单位工作的,用人单位优先在空编内落实编制,确无空编的,可持续青海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颁发的人事证向省委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申请事业编制,实行“专人专编”。第七条:提高薪酬待遇。参照引进人才在工作绩效情况,协商确定合理薪酬,也可以课题、项目为核算单位实行项目工资。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引进人才可采用实施期权、股权等中长期激励方式。第八条:落实科技重奖。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分享比例,用于奖励科研负责人、骨干技术人员等重要贡献人员和团队的收益比例不低于70%。第九条:突出三个优先。优先参加学习进修,优先参加实践考察,优先支持参加国内外学术技术交流活动。第十条:优化联系服务。建立省委人才办直接联系服务机制,设立人才服务专线,采取座谈会、走访慰问等形式,密切与引进人才的联系,了解工作生活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全职引进应届硕士、本科毕业生支持政策
第一条:对全职来青工作、签订5年及以上工作协议并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省属事业单位引进的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3万元安家费。第二条:对全职引进且符合青海省绿色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条件的硕士研究生、本科生,按照与绿色算力产业密切程度,分别最高给予一次性20万元、10万元奖励。第三条:工作表现优秀的,可优先推荐申报青海省“昆仑英才”行动计划下设的9个人才专项,入选后可享受相应人才项目给予的支持政策。
各市州校园引才政策
西宁市:对全职引进的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急需紧缺硕士研究生,最低给予一次性10万元安家费。(西宁市委人才办:0971 - 8278501)海东市:对市本级全职引进且纳入事业编制的应届毕业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分别给予一次性30万元、10万元、3万元安家费。(海东市委人才办:0972 - 8619100)海西州:对全职引进且纳入事业编制的应届毕业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分别给予40 - 50万元、10 - 15万元、3 - 5万元安家费;服务期满,继续留在海西服务且考核合格的,每人每年度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特殊支持。(海西州委人才办:0977 - 8225739)海南州:对全职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20万元高原工作特殊补助金;在海内外确无住房的,分别发放一次性5万元、3万元租房补贴。(海南州委人才办:0974 - 8512915)海北州:对全职引进到州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10万元、3万元生活补助。(海北州委人才办:0970 - 8643777)玉树州:对全职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给予一次性15万元、10万元住房生活补贴。(玉树州委人才办:0976 - 8649794)黄南州:对全职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分别给予20 - 40万元、10万元、3万元安家费。(黄南州委人才办:0973 - 87224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