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简介
研究所定位
中国科学院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以下简称“青岛能源所”)是由中国科学院、山东省人民政府、青岛市人民政府共建,定位于生物能源与过程领域科技创新的战略高技术研发机构...
发展格局
2009年7月,获批中央事业法人单位。2020年1月,依托研究院省市三方共建山东能源研究院,同年12月,依托研究所与研究院筹建的青岛新能源山东省实验室挂牌,形成“所、院、室”三位一体的发展格局。
研究团队与平台
组建了28个建制化研究组和创新研究组,人员总量达到1500余人。现建有太阳能光电转化与利用全国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级创新平台,和青岛新能源山东省实验室、山东省合成生物技术创新中心等21个省部级平台。累计承担各类科研项目2985项,竞争性科研经费38.38亿元。累计发表SCI论文5066篇。累计申请专利2322件,其中发明专利2184件,授权专利1058件。
投递方式
方式:线上投递
招聘要求
岗位信息
共 1 类薪酬福利
博士后薪酬待遇
研究所为在站博士后缴纳社会保险(五险),建立住房公积金,在站博士后平均年收入28万/年(含青岛市补贴),优秀者可与以下项目资助经费叠加。
优秀博士后支持计划
每年组织2次遴选,入选者资助10万/人/年个人津贴,资助期12个月,到期后可再次申请。个人津贴在原有工资待遇基础上叠加发放。
外部支持
(1) 青岛市博士后生活资助:7000元/月基本生活资助。符合激励生活资助条件的,按照入选项目层次自入选当月起叠加享受每月2000元或6000元激励生活资助。(2) 中国科学院特别研究助理资助项目:30万/年、35万/年(获得国资B档)、40万/年(获得国资A档),资助期2年。在原有工资待遇基础上叠加发放。(3) 山东省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20万个人经费+A档16万、B档10万科研经费。个人经费在原有工资待遇基础上叠加发放。(4) 支持并指导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博士后科学基金等各类等。
未来发展
出站博士后可以优先留所工作,享受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和发展空间:(1) 博士后出站留所工作直接纳入事业编制,工资及保险福利待遇按事业编制有关规定执行。出站后在青落户就业可申请青岛市25万-40万人才安家补贴。(2) 优秀博士后出站时可申请研究所“优秀青年博士人才”项目,年龄放宽至进站时不超过30周岁,入选者可直接聘为副研究员,研究所给予10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并提供50万元个人租(购)房补贴。(3) 博士后出站留所工作,还可申请“国际英才培养计划”,入选者由研究所提供资助,公派前往国际知名大学、科研机构学习交流。资助金额20万/年,资助期1-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