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简介
单位简介
昌吉学院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属高等本科院校,拥有66年办学历史,前身是昌吉师范学校,1985年更名为昌吉师范专科学校,2001年升格为本科院校,2012年获批教育部“特需项目”建设单位,2018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现有15个二级教学单位,专业覆盖工学、理学、农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管理学、艺术学九个学科门类;拥有1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1个自治区重点学科、10个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3个自治区重点专业,10门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拥有1个国家级研究机构(教育部首批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11个省部级研究机构(共建天山实验室、新疆低阶煤高值化绿色利用重点实验室、新疆低空空域智能管控及安全保障技术重点实验室、新疆基础教育质量提升研究中心等)、2个地州级研究机构(准东研究院、昌吉州学前教育研究中心)及20个校级研究机构。
投递方式
社招
方式:线上投递
招聘要求
招聘对象
2025年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
招聘要求说明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3.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执)业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情见附件1);7.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如:35周岁及以下指1989年12月25日(含)后出生,具体岗位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8.应聘人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公布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9.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10.往届和2025年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未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的,取消资格;11.各岗位专业要求请参考《2018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附件3)、《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对工程专业学位类别进行调整的通知》(附件4)、《2023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附件5)。1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4)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或劳动关系的;(5)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6)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岗位信息
共 1 类申请流程
1报名→2资格审查→3考试→4体检→5考察→6公示→7聘用
面试题目
暂无面试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