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简介
招聘背景
海宁市教育局所属7家事业单位,因学校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现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30名
投递方式
校招
方式:线上投递
校招
方式:线下宣讲会
招聘要求
招聘对象
2026届毕业生
招聘要求说明
1. 普通高校2026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同时具备大学本科学历及学位。2. 普通高校2026届本科毕业生,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①“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②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浙江师范大学初阳学院、杭州师范大学经亨颐教师教育学院师范类毕业生;③获得省级及以上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毕业生;④大学期间前三个学年每学年综合成绩排名位于本专业前20%或大学前三个学年累计综合成绩排名位于本专业前20%的毕业生;⑤大学期间获得2次及以上校级学年三等及以上奖学金的毕业生;或大学期间获得过1次及以上校级学年三等及以上奖学金的师范类毕业生;或大学期间获得过1次及以上校级学年三等及以上奖学金的海宁户籍(含海宁生源)毕业生。3. 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强。4. 年龄为18 - 38周岁(1986年11月23日至2007年11月22日期间出生)。5. 户籍要求:户籍不限。6. 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7. 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须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报名时无需提供)。
岗位信息
共 1 类申请流程
1报名初审→2资格复审→3考试、考核→4体检、考察→5公示、聘用
薪酬福利
高层次人才奖励
符合海宁市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育条件的优秀应届毕业生,享受相关专项奖励政策,详见《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海宁市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海政办发〔2024〕59号)
事业编制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自报到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
面试题目
暂无面试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