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递方式
校招
方式:考核
招聘要求
招聘对象
2026年应届毕业生社会在职人员
岗位信息
共 1 类申请流程
1发布招聘信息→2报名→3资格审查→4考核→5体检→6考察→7公示与聘用
薪酬福利
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其他
1.本次考核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核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我校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通所导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3.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考核(面试、试讲等)、体检、考察、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4.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不进行递补。 5.本次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中所列专业名称参照《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等。
面试题目
暂无面试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