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简介
解放军总医院第六医学中心前身为海军总医院,于1954年由周恩来总理批示组建,坐落于北京市西三环玉渊潭湖畔,是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为一体的军队医学中心(三级甲等医院)。中心现占地156亩,总建筑面积29万平方米,展开床位1500张,医疗设备总值10亿元,现有工作人员3000余名。中心学科齐全,设置专业科室56个,现拥有心血管、中医、耳鼻咽喉头颈外科三大医学部,其中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医学部综合评价在复旦排行榜位列第三。中心年门急诊近140万人次、收治6万余人次、手术数量近4万例次(其中四级手术占比34.16%),各亚专科病种病例丰富充足。
投递方式
方式:线上投递
招聘要求
岗位信息
共 1 类薪酬福利
工资收入
(一)基本工资。由国家匹配经费支出,标准按照北京市卫健委规定执行,本科3697.34元/月、硕士4444.84元/月、博士5128.67元/月。(二)中心补助。由中心拨付并依规发放,标准按照第一年3000元/人/月、第二年4000元/人/月、第三年5000元/月为社会人和地方单位委托培训人员发放;未获得执业医师证书者,按2000元/人/月发放。(三)绩效津贴。由各轮转科室核定发放,根据在培学员学习工作实际情况考评发放绩效津贴,其中已取得执业医师证书者绩效依据其所在科室和工作情况每人每月可发放绩效4000-15000元不等,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者按科室同等资质的聘用人员对待。(四)其他收入。值班、夜班费用按实际参与工作情况进行核发,标准为:100-120元/班次。(五)紧缺专业补助。妇产科、麻醉科为急需紧缺专业,可享受国家紧缺专业补贴和中心紧缺专业补贴,国家紧缺专业补助标准为12000元/人/年,中心紧缺专业补助标准为200元/人/月。
生活待遇
(一)餐食。中心给予就餐补助,标准与本单位聘用人员相同,目前每日餐食标准为40.4元,其中中心补助35.4元,个人实际支付仅为5元(分别是早餐1元、午餐3元、晚餐1元)。(二)住宿。为需要住宿人员提供免费住宿保障,住宿充裕情况下优先院内集中住宿,标准为4-6人/间。(三)通勤。中心为集中住宿人员安排免费通勤班车,每日均为4班次(含节假日)。
学历提升
住院医师在中心接受规范化培训期间,或已在我中心完成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住院医师,可报考解放军医学院同等学历申请硕士学位。
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中心严格落实国家“两个同等对待”政策,即“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方面,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