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简介
院校性质
高等院校、军队新型作战力量建设院校。
办学历史
创建于1953年8月,1956年开办本科教育,2002年被批准为全军首批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试点院校,2003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
学科专业
学院人才培养体系健全,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开设大学本科学历教育专业和现军官培训专业。
学子风采
学院为部队培养输送了一大批军事指挥和专业技术人员,100余名毕业学员成长为共和国将军,学院连续4次组建方队参加首都国庆阅兵。
师资力量
学院90%以上的教职员工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现有院士1人、1人获国家卓越工程师奖,14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4人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25人入选军队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工程,40余人荣获国家级表彰奖励。
基础设施
学院主校区占地1600亩,教学装备、模拟训练系统完备,拥有军队重点实验室、大型综合训练中心、海上训练场、潜水训练馆和综合食堂,校园内设有教学楼、办公楼和学生生活场所,学院图书馆馆藏丰富,信息资源丰富。
联合办学
学院与中国海洋大学等20余家军地高校和科研单位建立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与青海海洋科学与技术国家实验室等多个军地机构组成联合实验室、创新基地。
基础条件优越
管类教室齐全:学院综合楼建筑,面积达20万平方米。标准教室、多媒体教室、网络教室、语音教室、自习室等一应俱全;实验条件完备:学院拥有300余间教学与科研相结合、具有不同专业特色的实验室、训练室、操作室、模拟室,拥有先进的潜艇综合模拟训练中心;图书馆藏丰富:图书馆紧跟学院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目标,积极发挥文献信息资源建设集成中心的职能,建成了馆藏纸质文献和数字资源相辅相成、学科门类齐全、军事特色鲜明的中文文献资源体系,目前馆藏图书30.3万余册,引进了中国知网学术期刊、博硕论文、外文科技文献等中外文数据库,支撑学院高素质专业化新型军事人才培养,为教学科研提供文献信息服务;住宿条件温馨:标准间设计、公寓式居住环境,房间设中央空调、卫生间和热水供应。宿舍区与教学区、生活区互通互联,设计理念先进,工作生活便捷;生活设施优越:学院拥有配套齐全的体训馆、游泳馆、健身房、击剑馆、拳击馆、田径场、洗衣房、超市和咖啡厅等,完全满足教职员工训练和日常生活需要;文化活动丰富:学院常年开设音乐、运动、文化特长、兴趣班等各类学术讲座近百场次,军地交流活动经常。
职业规划
地位作用突出;有足够发展空间;生活待遇优厚;责任感荣誉感强。
高层次人才引进
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主要包括科技领军人才、学科拔尖人才、青年科技英才,以及高水平创新团队成员。
科技领军人才
范围:科技领军人才,应当能够引领领域创新发展,学术造诣深厚,业绩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对提升军队战斗力具有关键性作用,年龄一般不超过五十五周岁。基本条件:(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或者当选发达国家院士的专家;(2)国家级人才工程领军层次人选;(3)全国创新争先奖或者相当奖励的获得者;(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或者相当水平团队的核心带头人;(5)发表引领领域前沿方向、具有相当影响力的学术论文的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6)国家...(后续条件依图补充)
学科拔尖人才
范围:学科拔尖人才,应当能够引领学科发展,学术技术水平高,业绩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对提升军队战斗力具有重要作用,年龄一般不超过五十周岁。基本条件:(1)国家级人才工程拔尖层次人选;(2)省(部)级人才工程领军层次人选;(3)中国青年科技奖或者相当奖励的获得者;(4)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防科技卓越青年科学基金等基金项目的主要获得者;(5)省(部)级科学技术一等奖以上或者相当奖励项目的技术负责人;(6)在本领域国际顶级学术期刊发表具有重要影响力学术论文的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7)国家实验室、国际大科学计划(工程)、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等国家级工程项目的首席专家或者技术负责人;(8)国防科技领域重大工程型号各大系统的总设计师或者副总设计师;(9)担任国际学术组织理事以上职务或者全国一级学会副会长以上职务;(10)经国内外同行权威认定,具有以上相当学术技术水平的专家。
青年科技英才
范围:青年科技英才,应当在本军专业领域崭露头角,具有创新潜力,对提升军队战斗力具有较大作用,年龄一般不超过四十周岁。基本条件:(1)国家级人才工程青年层次人选;(2)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或者相当层次基金的获得者;(3)省(部)级科学技术一等奖以上或者相当奖励项目的技术负责人;(4)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等国家级工程项目,或者国家和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团队的主要成员;(5)省(部)级人才工程拔尖层次人选;(6)入选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博士后国际交流项目等优秀博士后;(7)在本领域国际知名学术期刊发表具有较大影响力学术论文的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8)掌握独特技能和专长,对加强新型作战力量建设具有重要作用的人才;(9)经国内外同行权威认定,具有以上相当学术技术水平的青年骨干。
投递方式
招聘要求
岗位信息
共 1 类薪酬福利
直接招录选拔军官福利待遇
工资待遇:军队建立统一的军官工资制度,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另外根据岗位还有科研岗位津贴、科研绩效津贴、课时费等,随个人成长发展,逐步提高薪资待遇;住房保障:军队有关规定标准租用宿舍公寓,享受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等;对符合分配公寓住房而未能分配住房的现役军官,单位发放租房补助费;医疗保障:军队实行现役军人免费医疗,未成年子女及符合条件的配偶享受免费医疗;军官父母及符合条件者享受优惠医疗;休假保障:学院除固定双休、节假日外,还有寒暑假等假期;家属待遇:军官配偶享受军官配偶荣誉金,父母超过60岁军官享受养老补助。若配偶户籍不在驻地,可以办理随军手续,落户军官所在驻地。家属原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的,学院协调当地政府按照对等原则安排工作;家属未就业的,可申请随军未就业创业补助,由军队负责缴纳军官家属社保,并发给一定生活补助。军官夫妻两地分居的,发给两地分居生活补助;退役安置:军官达到现役最低年限后,可申请退出现役。安置形式包括退休、转业、逐月领取退役金和复员。
文职人员福利待遇
工资待遇:军队建立统一的文职人员工资制度。文职人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试用期内,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分别执行7700 - 8200元、8100 - 8600元、9200 - 9700元的工资标准。待正式任职后,根据具体学历学位、工作经验等确定正式工资标准;住房待遇:文职人员享受国家和军队规定的社会化、货币化住房保障政策。住房公营房、货币化住房、共有产权住房、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安排;符合规定条件的文职人员申请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可租住军队集体宿舍或者公寓住房;社会保险:文职人员按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办法,参加用人单位所在地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参照现役军官标准确定住房公积金、军队为文职人员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医疗保障:文职人员在军队医疗机构门诊就诊,可在军队诊区就诊,与现役军人同等享受优先待遇。文职人员参加军事训练、非战争军事行动和作战支援保障任务期间的医疗保障,实行军队免费医疗。对符合医疗照顾条件的文职人员医疗待遇,在职时由军队负责落实,退出现役后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落实;普惠福利:文职人员参照现役军官的享受范围、条件和标准,享受防暑降温费(每人每月120元)、子女保育教育补助费(每人每月500元)、夫妻两地分居费(每人每月1000元)、探亲假、交通补助、看慰问、子女入托、健康体检、困难救济等福利待遇。
高层次人才待遇
军队引进的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按照不同类别享受工资薪酬、科研启动费、安家补助费、住房医疗等待遇。学院将积极协调驻地有关部门纳入优待政策范围,督导落实其配偶安置、子女入学、医疗保障、津补贴补齐等相关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