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简介
青岛能源所是由中国科学院、山东省人民政府、青岛市人民政府共建,定位于生物能源与过程领域科技创新的战略高技术研发机构,2009年7月,获批中央事业法人单位。2020年1月,依托研究所省市三方共建山东能源研究院,同年12月,依托研究所与研究院筹建的青岛新能源山东省实验室挂牌,形成“所、院、室”三位一体的发展格局。
青岛能源所通过人才引进培养系统工程,全面推进创新人才高地建设,组建了28个建制化研究组和创新研究组,人员总量达到1500余人。现建有太阳能光电转化与利用全国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级创新平台,和青岛新能源山东省实验室、山东省合成生物技术创新中心等21个省部级平台。累计承担各类科研项目2985项,竞争性科研经费38.38亿元。累计发表SCI论文5066篇。累计申请专利2322件,其中发明专利2184件,授权专利1058件。
博士后流动站介绍
青岛能源所现有生物学、化学工程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三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在站博士后130余名。青岛能源所非常注重博士后人才的培养。近三年,在站博士后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和博士后科学基金等各类项目资助300余项。青岛能源所为吸引海内外优秀博士后,设立了“优秀博士后支持计划”,通过择优遴选,给予入选者10万/年个人特殊津贴,资助人数不超过当年入站人数的30%。截至目前,已有90名优秀博士后获得此项资助。
投递方式
招聘要求
岗位信息
共 1 类薪酬福利
博士后薪酬待遇
1. 研究所为在站博士后缴纳社会保险(五险),建立住房公积金,在站博士后平均年收入28万/年(含青岛市补贴),优秀者可与以下项目资助经费叠加。2. 优秀博士后支持计划:每年组织2次遴选,入选者资助10万/人/年个人津贴,资助期12个月,到期后可再次申请。个人津贴在原有工资待遇基础上叠加发放。3. 外部支持:(1) 青岛市博士后生活资助:7000元/月基本生活资助。符合激励生活资助条件的,按照入选项目层次自入选当月起叠加享受每月2000元或6000元激励生活资助。(2) 中国科学院特别研究助理资助项目:30万/年、35万/年(获得国资B档)、40万/年(获得国资A档),资助期2年。在原有工资待遇基础上叠加发放。(3) 山东省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20万个人经费+A档16万、B档10万科研经费。个人经费在原有工资待遇基础上叠加发放。(4) 支持并指导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博士后科学基金、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山东省博士后基金、青岛市博士后项目等各类项目。4. 提供设施完备的博士后公寓,可拎包入住。提供健康体检、带薪年假等福利。提供出国学习、交流访问等机会。
未来发展
青岛能源所出站博士后可以优先留所工作,享受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和发展空间:1. 博士后出站留所工作直接纳入事业编制,工资及保险福利待遇按事业编制有关规定执行。出站后在青落户就业可申请青岛市25万-40万人才安家补贴。2. 优秀博士后出站时可申请研究所“优秀青年博士人才”项目,年龄放宽至进站时不超过30周岁,入选者可直接聘为副研究员,研究所给予10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并提供50万元个人租(购)房补贴。3. 博士后出站留所工作,还可申请“国际英才培养计划”,入选者由研究所提供资助,公派前往国际知名大学、科研机构学习交流。资助金额20万/年,资助期1-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