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简介
中心简介
海军特色医学中心地处上海,隶属海军军医大学建制管理,主要承担海军特殊职业病的研究、预防、诊治、应急支援保障等使命任务,承担多项医学保障任务,开展医疗、科研、教学、训练等工作,是一所院所合一、实力雄厚、特色鲜明、融合发展的医疗科研机构。现有医疗、科研2个主要功能院区,其中,医疗院区位于上海市繁华的市中心淮海西路,展开临床科室40余个、床位近千张;科研院区位于上海市最大副中心五角场区域,拥有10余个尖端前沿医学研究室;杨浦区复兴岛建有临床制剂试制工厂,形成“一体两翼多点”新格局。
科研实力
中心深度开展潜水医学、航空医学、极地医学和相关领域前沿医学研究、诊疗和成果转化应用,建有4个国际领先、设施一流的全军重点实验室和1个综合性医学基础实验室,配有自主研制、国内领先水平的大型试验平台。
重点专科
肾脏内分泌科是全国20个腹膜透析中心之一,获评上海市长宁区重点专科和“上海市卫生健康行业青年文明号”;重症医学科是上海市长宁区重点专科;胸心外科是全军胸部肿瘤诊疗中心;心血管内科、消化内科是原南京军区医学专科中心;生殖医学科是全军优生优育军人保障定点单位;肝胆胰脾外科是上海市医学领先专业“胆道重点专科”;骨科获评“上海市青年文明号”;急诊医学科获评“上海市巾帼文明岗”;中医药学部设有“全国名中医”、中西医结合防治肿瘤领域专家凌昌全教授工作室;肿瘤科成立了全国首家癌痛专病中心。
学科建设
以中心牵头建设的军医大学特种医学学科获评A级学科、获批军队院校“双一流”优势培育学科计划,建有1个博士后工作站、3个学位授权点,中华医学会航海医学分会挂靠在中心,主办《海军医学杂志》《中华航海医学与高气压医学杂志》2本中文核心期刊。
投递方式
方式:线上投递
招聘要求
岗位信息
共 1 类申请流程
薪酬福利
工资待遇
文职人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基本津贴补贴、特殊津贴补贴和奖励工资等,北京、上海等地区发放住房补贴。初级岗位平均每月10000元左右,中级岗位平均每月12000元左右(均为转正扣除“六险三金”后所得),年底考核称职以上可增发一个月奖励工资。此外,根据承担教医研任务,可享受医疗和科研岗位等级(正高3000元/月、副高2500元/月、中职2000元/月、初职1000元/月)和绩效津贴(按照科研项目研究经费数额的一定比例核发,科研项目组成员均可享受;医疗岗位根据单位平均水平核定,目前约3000元/月)。
住房待遇
文职人员住房实行社会化、货币化保障,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中职3020元/月)参照现役军官政策确定的标准执行。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军队可增发住房补助。符合申请地方公租房、保障性住房、共有产权住房条件的,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中心文职人员符合条件的可享受2000元/月的上海市人才租房补贴,可按照备案价的九三折优先租住上海市宝山区“星江湾公寓”保障性租赁住房(一居室60平方米4400元左右,二居室86平方米6800元左右)。
医疗待遇
参加所在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按照所在地医保政策就医,管理类和专业技术类文职人员参照公务员享受相应医疗补助。文职人员参加军事训练、非战争军事行动和作战支援保障任务期间的医疗保障,实行军队免费医疗。文职人员及直系家属在军队医疗机构门急诊就医,可在军人诊区就诊,与军人同等享受挂号、检查、治疗、手术等优先待遇,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予以免收。每年安排文职人员1次免费健康体检。
社会保险
参照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颁发,参加用人单位所在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按照现役军官标准确定住房公积金,军队为文职人员建立补充医疗保险、补充公积金和职业年金。(简称“六险三金”: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补充住房公积金和职业年金)
普惠福利
参照现役干部的享受范围、条件和标准,文职人员享受防暑降温费(现行标准为每人每月120元)、子女保育教育补助费(每人每月500元)、夫妻两地分居费(每人每月1000元)、通信补助费(每人每月200元)等。探亲休假、产假、交通补助、子女入托、健康体检、看望慰问、困难救济等,按照军队有关规定执行。享受一日三餐用餐优惠保障(早餐2元、午餐3元、晚餐3元)。文职人员在机场、车站等可走“军人依法优先”通道,享受购票、安检、候车、乘机、值机、登机等环节的优先服务。可凭证件免费乘坐上海市公共交通。中心保障文职人员学龄前儿童进入军队幼儿园读书,并提供暑托班等育儿服务。
落户上海
主要有3种方式:应届生落户:①所有大学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可以直接落户;②上海所有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直接落户;③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应届硕士(不分专业)可直接落户;④清华、北大、复旦、交大、同济、华师本科应届生可直接落户;⑤普通高校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72分打分+上海工作可以落户。人才引进落户: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人选或获得省部级以上政府表彰的人员,通过人才引进直接落户。居转户: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同时缴纳社保和个税满7年,且被评聘为中级岗位。
激励保障
军队技术密集型单位的文职人员,用人单位可以按照规定发放绩效工资;文职人员在重大科研任务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发放科技创新激励奖金;允许享受科技成果转化收益;专业技术类文职人员,在履行好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经用人单位批准可以到与本人专业技术领域相近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军队以外单位兼职,并取得合法报酬。直接引进文职人员在享受文职人员统一的待遇保障基础上,按照国家和军队规定给予相关优惠待遇:①符合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人才引进政策条件的,可以享受中央和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人才奖励、安家落户、住房保障、补充保险等优惠待遇。②经军队单位组织人才引进评审,可分别享受税前最高100万元、80万元、60万元的安家补助费,以及一次性最高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③招录为文职人员后,符合科技领军人才、学科拔尖人才、青年科技英才条件的,还可以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市场化薪酬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