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简介
人才引进目的
为加快推动田林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人才强县”战略目标,强化聚才、引才、用才、育才、留才工作力度,打造聚才汇智“高地”
投递方式
方式:线下宣讲会
招聘要求
岗位信息
共 1 类薪酬福利
引进符合广西百色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A、B、C、D、E层次人才待遇
在协议期内,安家费、购房补助、租房补贴发放标准在《广西百色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聚集人才创新发展若干措施(修订)》规定的基础上提高20%。其中,安家费按年分期发放;在田林县内新购买个人名下住房的一次性发放购房补助,在田林县外百色市范围内新购买个人名下住房的按年分期发放;未购买住房且在田林租房居住的可申请不超过2年的租房补贴。
统一招聘事业单位人才待遇
第一类至第五类人才按年分期发放安家费,标准分别为36万元、20万元、15万元、12万元、10万元;第一类至第三类人才给予每人购房补助15万元,其中在田林县内新购买个人名下住房的一次性发放,在田林县外百色市范围内新购买个人名下住房的按年分期发放;第一类至第四类人才未购买住房且在田林租房居住的可申请不超过2年租房补贴,每人每月标准分别为2000元、1200元、800元、500元。
自主招聘事业单位人才待遇
正高职称(医疗卫生县级正高职称除外)人才,或市级及以上医学学术、学科带头人,或评得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教学名师、全国师德标兵等人才,协议期内,按年分期发放安家费,标准为48万元;每人给予购房补助15万元,其中在田林县内新购买个人名下住房的一次性发放,在田林县外百色市范围内新购买个人名下住房的按年分期发放;未购买住房且在田林租房居住的可申请不超过2年租房补贴,每人每月标准为2500元。自治区级副高职称或县级及以上正高职称医疗卫生人才,或评得广西名中医、广西八桂名师、广西特级教师、广西教学名师、自治区优秀教师等人才,享受待遇参照统一招聘事业单位第一类执行。评得自治区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等人才,享受待遇参照统一招聘事业单位第二类执行。评得市级以上教学名师、学科中心组成员、学科带头人等人才,享受待遇参照统一招聘事业单位第三类执行。自主招聘符合统一招聘事业单位所列类别的人才,享受待遇参照统一招聘事业单位执行。
医疗康养保障机制
对于引进人才,每年根据不同年龄段和岗位需求定制个性化体检套餐,A、B、C、D、E层次人才体检标准参照《广西百色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聚集人才创新发展若干措施(修订)》执行,统一招聘事业单位第一类至第五类人才可自行在全国范围内选择公立医院体检,每人每年标准分别为2000元、1800元、1500元、1200元、1000元。为引进人才县内就医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安排医疗服务。引进人才每年享受一次健康疗养。
子女入学保障机制
为引进人才子女入学开辟绿色通道,可自主选择田林县域内公立学校就读。
配偶随迁保障机制
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人才的配偶要求随调或随迁安置的,可按照有关规定,结合其配偶工作岗位性质,由组织人事部门统筹安排到相关单位就业。
资金保障机制
设立田林县人才工作专项资金,资金总额不低于1000万元,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主要用于人才引进、培育、管理、服务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