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简介
招聘目的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加快建设川陕甘结合部绿色产业人才集聚地,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投递方式
秋招
方式:线下宣讲会
秋招
方式:线上投递
招聘要求
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各类人才(不包括已在广元市参加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招聘要求说明
1.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3)具有引进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及工作能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2.具体要求:(1)报考者学历、学位证书所注专业应与岗位条件要求一致。(2)年龄、工作经历、表彰奖励等时间计算均截止报名第一日(2025年10月20日),如:38周岁及以下,出生时间应为1986年10月20日及以后。个别特殊人才经市、县(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可适当放宽。(3)以国(境)外大学及以上学历学位报考的考生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考生自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市、县(区)党委组织部或市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也可报名:①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专业更名导致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名称不同,但确属同一专业的;②因所在院校开设专业名称与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即所在院校未开设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但所在院校证明确属同一专业的;③以国(境)外大学及以上学历学位报考,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专业名称与岗位需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等材料)。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与事业单位人才引进:(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影响使用的;(5)曾违反《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2002〕40号)第三十四条第二、三、四、五、六款规定被解聘的;(6)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的;(7)人事(学籍)档案审核中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8)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或乡镇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9)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考录(或公开招聘)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10)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应当回避的;(11)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12)拒绝、逃避征集,拒服兵役义务的;(13)违反有关规定不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岗位信息
共 1 类申请流程
1网上报名→2资格审查→3公开考核→4成绩公布→5体检→6综合考察→7递补→8聘用
薪酬福利
安家补助
对全职新引进到事业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且符合相关条件的急需紧缺人才,发放最高25万元安家补助(在本地新购房后发放,可与本地购房补贴政策叠加),具体详询市、县(区)党委人才办。
岗位补助
对全职新引进到事业单位且符合相关条件的急需紧缺人才,按月计发岗位补助,补助期限5至10年。医院、高校引进人才还可享受科研启动经费等用人单位其他人才津贴、福利待遇,具体详询用人单位。
岗位聘用
此次事业单位引进(考核)招聘均为事业单位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引进在直属事业单位管理岗位的博士、硕士研究生,转正后可分别聘任为七级、八级职员。引进在专业技术岗位的博士、硕士研究生,转正后可分别聘任为专业技术十级、十二级岗位。博士、硕士研究生首次聘用不受本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
其他支持
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在科研服务、培养锻炼、创新创业、家属随迁、医疗保健、住房公积金等方面享受相应优待政策。
面试题目
暂无面试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