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简介
单位简介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党校创建于1950年,前身为中共中央新疆分局地方干部训练班。2000年9月,成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学院,与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党校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2024年3月,校(院)搬迁至延安路1230号,校(院)占地面积746.8亩,总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可同时容纳近2000人学习培训。
内设机构
校(院)内设机构30个,其中有马克思主义学院、哲学、政治学、经济学、党史党建、民族宗教理论、法学、公共管理、文化学、决策咨询部等10个教研部。另设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文化润疆、推进新疆伊斯兰化3个研究所。
师资力量
校(院)现有教职工380余人,专职教师100余人,高级职称人员89人,拥有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自治区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天山雪松、天山英才、天山文化名家等各类人才数十人。
主办刊物
主办《实事求是》《新疆党校报》等刊物。
科研成果
近年来,获中组部好课程6个,立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8项。2021年获全国高校(行政学院)系统第五届“教学管理优秀奖”。有现场教学基地30个、现场教学点180个、精品教学路线70条,积极发挥了干部教育培训主阵地作用。
指导思想与目标
自治区党委党校(行政学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党校姓党,坚守“为党育才、为党献策”的党校初心,深化从严治校、质量立校、人才强校,努力打造富有新疆特色的省级一流党校,不断培养造就适应新时代现代化建设需要的素质专业化各族干部队伍,为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建设美丽新疆贡献力量。
投递方式
方式:线下宣讲会
招聘要求
岗位信息
共 1 类申请流程
薪酬福利
职称待遇
已具有高级职称的,到校(院)工作后按有关规定予以聘用;无高级职称的,到校(院)工作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的,可按各系列职称评审条件参评副高级职称,获得相应资格者即可按有关规定予以聘用。
薪资待遇
1. 引进人才按事业编制聘用。2. 补助经费采取“一事一议、一人一策”的方式协商确定:| 引进层次 | 一次性安家补助费 | 科研启动金 | | --- | --- | --- | | 学科骨干人才 具有正高级职称 | 40万元(税后) | 15万元 | | 学科骨干人才 具有副高级职称 | 35万元(税后) | 15万元 | | 青年优秀人才 第一层次 青年博士 | 25 - 30万元(税后) | 12 - 15万元 | | 青年优秀人才 第二层次 青年博士 | 20 - 25万元(税后) | 10 - 12万元 | | 青年优秀人才 第三层次 青年博士 | 15 - 20万元(税后) | 8 - 10万元 | | 青年优秀人才 第四层次 青年博士 | 10 - 15万元(税后) | 5 - 8万元 |
其他待遇
自签订高层次人才引进协议之日起,提供人才公寓一套,纳入校(院)各类人才培养和支持计划,优先推荐国家及自治区人才专项项目评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