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简介
招聘目的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大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青年人才队伍,深入实施“青鹭英才优培行动”,面向国内外知名高校选拔引进一批博士(博士后)。
投递方式
方式:线下宣讲会
方式:线上投递
招聘要求
岗位信息
共 2 类申请流程
薪酬福利
工作单位
中学教育类根据个人报考意愿选拔到市教育科研机构任职或学校任教;高校科研类A类根据个人报考意愿选拔到厦门大学、中国科学院城市环境研究所、中国科学院海西研究院厦门稀土材料研究中心(厦门稀土材料研究所)教学科研岗任职;高校科研类B类根据个人报考意愿选拔到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华侨大学、集美大学、厦门理工学院、厦门医学院、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厦门城市职业学院、集美工业职业学院、中共厦门市委党校、嘉庚创新实验室、翔安创新实验室、鹭江创新实验室、厦门海洋负排放研究中心(民办非企业性质)教学或科研岗任职。
岗位待遇
中学教育类引进录取后,可办理入编手续,直评并聘为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享受相应岗位层级待遇。用人单位可根据岗位和人才需求,实行协议工资,所需绩效工资执行单列管理,不计入用人单位绩效工资总量。高校科研类A类引进录取后,直评并聘为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享受相应岗位层级待遇,可办理入编手续。用人单位可根据岗位和人才需求,实行协议工资。高校科研类B类引进录取到不同单位有不同入编和岗位待遇情况,如部分可办理事业入编手续,部分纳入高校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等。
安家补助
中学教育类来厦前3年,每年给予10万元生活补助;来厦3年并与用人单位正式签订4年以上聘用合同后,第4至第7年每年给予6万元生活补助(在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四个区工作的,第4至第7年每年给予7万元生活补助)。高校科研类A类厦门市给予一次性生活补助10万元;在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四个区工作的,前3年每年再给予5万元生活补助。高校科研类B类给予一次性生活补助10万元。在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四个区以及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工作的,前3年每年再给予5万元生活补助。
住房保障
三类岗位均可认定为厦门市C类高层次人才,申请130万元购房补贴或申购最高100平方米人才房或享受每月6000元(最长5年)的租房补贴。其中,购房补贴分10年发放:首次发放30%,第2至第5年每年发放10%,第6至第10年每年发放6%。(具体以申请时的政策为准)
培养培育
中学教育类优培生纳入市级名师培养对象进行重点培养;选拔引进3年内,原则上由用人单位安排1名特级教师作为培养导师;符合条件参评市级及以上人才计划或申报科研项目立项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高校科研类A类引进半年内,由用人单位提供必要的科研平台及科研启动经费;选拔引进3年内,原则上由用人单位安排1名省级以上高层次人才或相关学科带头人作为科研导师;首聘期考核通过的,可向用人单位申请赴国内外高水平高校和科研院所进行不少于1年期的学术交流和合作科研;符合条件参评市级及以上人才计划或申报科研项目立项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高校科研类B类引进半年内,由用人单位提供必要的科研平台并给予社会科学类不少于5万元、自然科学类不少于20万元的一次性科研启动经费;选拔引进3年内,原则上由用人单位安排1名省级以上高层次人才或相关学科带头人作为科研导师;选拔引进3年后的5年内由用人单位协助申请不少于1年期的国内外高水平高校、科研院所培养进修;符合条件参评市级及以上人才计划或申报科研项目立项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其他待遇
三类岗位在厦工作期间,其子女可结合个人意愿和实际情况,推荐在工作地或生活居住地优质公办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其配偶需随迁安置的,可帮助协调同性质单位调动或优先推荐就业,或申请5万元一次性随迁安置补贴。鼓励用人单位研究出台相应的配套补助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