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简介
选调目的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着力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依据文件
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8〕17号)、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川组通〔2018〕54号)要求。
投递方式
校招
方式:线上投递
招聘要求
招聘对象
2026年毕业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在四川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满足特定条件)
招聘要求说明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2. 对党忠诚,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3. 作风朴实,诚实守信,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服从组织安排。4. 学习成绩优良,按期毕业并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2026年高校应届大学本科、硕士毕业生应当于2026年1月1日至7月31日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博士毕业生应当于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5. 18周岁以上,应届博士毕业生32周岁以下(1992年11月4日至2007年11月4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毕业生30周岁以下(1994年11月4日至2007年11月4日期间出生),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25周岁以下(1999年11月4日至2007年11月4日期间出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具有参军入伍经历人员相应放宽3周岁。6. 应届毕业生须符合选调职位条件且具备下述条件之一:①加入中国共产党(含预备党员);②具有参军入伍经历;③院(系)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优秀研究生”“优秀硕士”“优秀博士”);④院(系)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研究生干部”);⑤院(系)级及以上“优秀团干部”;⑥院(系)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⑦校级及以上“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养对象;⑧取得省级“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⑨获国家级奖学金;⑩大学期间担任班长及以上学生干部已满一学年以上(含班级班长,班级团支部、党支部书记,校、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书记、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各部部长、副部长等相应副职及以上,校、院〈系〉协会〈社团〉副职及以上)。上述条件均须在2025年11月4日前取得,其中③至⑩项条件须为2025年11月4日前在大学就读期间取得。7.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工作表现好、无不良反映,2025年11月4日前加入中国共产党(含预备党员),未曾享受优惠政策录用为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在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8.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9. 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10. 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①定向、委托培养或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②是现役军人的;③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的;④受过处分的或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⑤被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或中国共产党党籍的;⑥被开除公职的或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⑦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⑧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岗位信息
共 1 类申请流程
1报名及资格初审→2确认缴费→3职位调整→4打印准考证→5笔试→6资格复审→7面试→8体检→9考察→10公示
薪酬福利
补充录用
本次招考公示期间和公示后出现空缺的职位,省委组织部将根据市(州)工作需要,进行公开补充录用。补充录用公告将于2026年6月通过报名网站发布。
面试题目
暂无面试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