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简介
招聘依据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经研究决定,苏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2026年高层次优秀毕业生24名(公办学校事业编制)。
激励机制
聘用人员工作期间表现优秀的,纳入苏州市教育系统优秀年轻干部库跟踪培养管理。
投递方式
校招
方式:线上投递
校招
方式:线下宣讲会
招聘要求
招聘对象
2026年毕业生2024年和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
招聘要求说明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学兼优;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2. 报考人员须为2026年研究生毕业,非博士研究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本硕阶段获得过国家奖学金;②本科阶段获得过相应师范生基本功大赛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项;③本硕阶段获得过省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等称号,或本硕阶段获得过2次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等称号;④本硕阶段获得过2次校级一等奖学金;⑤高中阶段获得过相应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一等奖及以上。3. 本次招聘户籍不限。硕士研究生年龄在43周岁以下(1981年12月12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9年12月12日及以后出生)。4. 具备《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岗位要求具备的相关材料(如奖学金证书、获奖证明等),须在2025年12月12日前取得。5. 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简称“国优计划”)研究生,可提供所修教育类专业证明(加盖就读高校相关部门或机构公章)佐证具体学科方向。6. 资格条件中的“2026年毕业生”,指在2026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为2026年毕业且在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生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博士研究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时间可放宽至2026年12月31日。应聘人员须以其最高学历毕业院校、所学专业等资格条件报考。2024年和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7. 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须承诺自试用期起1年内取得。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人员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其中,2026年毕业生在报名时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明,录取报到时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在规定期限内未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者,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6届毕业生;(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人员;(3)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岗位信息
共 1 类申请流程
1报名与资格审核→2专业考核→3体检和考察→4公示和聘用
薪酬福利
优秀干部培养
聘用人员工作期间表现优秀的,纳入苏州市教育系统优秀年轻干部库跟踪培养管理。
面试题目
暂无面试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