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简介
学校简介
宁波工程学院是由宁波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先后成为全国首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国家首批产教融合建设高校、全国首批国家级现代产业学院、国家教育强国建设高校。学校占地面积1800亩,设有风华校区、翠柏校区和前湾校区,现有19个二级学院,8个硕士学位授权点,51个招生本科专业。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17000余人,研究生200余人,留学生80余人。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有教职工1466人,其中专任教师1189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452人,博士675人。外籍院士5人,国家级重点人才项目专家7人,省杰青3人,省级重点人才项目专家7人,省突贡中青年专家、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等73人。学校始终坚持服务地方产业,建有国家、省、市、校四级12个现代产业学院。现有国家级(共建)科研平台2个,省级科研平台8个。已有“材料科学”“化学”“工程学”3个学科进入基本科学指标数据库(ESI)全球前1%,省“十四五”一流学科6个。国家级一流专业5个、省级一流专业10个。宁波工程学院坚持走应用型办学之路,密切校企合作,注重工程实践,培养应用人才,办成“国内应用型大学标杆示范”成为现代工程师的摇篮!
高层次人才引进类别和条件
宁波工程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类型包括:学术领军人才(A1、A2、A3,正高级职称),学科带头人(B,正高级职称),学术骨干(C,副高级职称),优秀博士(D1、D2,中级职称)和师资博士后(E)。(一)基本要求:为人师表,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能力,符合国家关于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条件要求。身心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二)岗位要求:详见《宁波工程学院2025年高层次人才(教师)招聘岗位》(附件1)。
投递方式
方式:线上投递
招聘要求
岗位信息
共 1 类申请流程
薪酬福利
学术领军人才待遇
A1类不低于1000万元,一人一议;A2类不低于400万元,一人一议;A3类不低于250万元,一人一议;年薪,协商确定。以上待遇均为税前;宁波市购房补贴申领须符合相关规定,一般为20 - 60万元,且在购房后申领;入职前调校者安家费增加10万元,分五年发放,若五年内调离杭州湾将不再发放;无法全额享受政府补贴人员须相应核减安家费及购房补贴。
学科带头人待遇
B类200万元,文科50万元,理科100万元,工科150万元。以上待遇均为税前;宁波市购房补贴申领须符合相关规定,一般为20 - 60万元,且在购房后申领;入职前调校者安家费增加10万元,分五年发放,若五年内调离杭州湾将不再发放;无法全额享受政府补贴人员须相应核减安家费及购房补贴。
学术骨干待遇
C类150万元,文科15万元,理科30万元,工科50万元;年薪或按学校薪酬制度执行。以上待遇均为税前;宁波市购房补贴申领须符合相关规定,一般为20 - 60万元,且在购房后申领;入职前调校者安家费增加10万元,分五年发放,若五年内调离杭州湾将不再发放;无法全额享受政府补贴人员须相应核减安家费及购房补贴。
优秀博士待遇
D1类110万元,D2类90万元;文科D1类7万元、D2类5万元,理科D1类15万元、D2类7万元,工科D1类15万元、D2类7万元。D类人才符合宁波市博士后出站留甬(来甬)工作补助申报条件的,安家费及购房补贴增加5万元。以上待遇均为税前;宁波市购房补贴申领须符合相关规定,一般为20 - 60万元,且在购房后申领;入职前调校者安家费增加10万元,分五年发放,若五年内调离杭州湾将不再发放;无法全额享受政府补贴人员须相应核减安家费及购房补贴。
师资博士后待遇
E类人才在站期间年薪不低于21万且取得业绩可参与学校绩效分配。按《宁波工程学院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办法》考核合格出站人员达到D1类人才引进条件者,学校按D1类人才引进并兑现待遇,享受安家费和博士后留甬工作补贴共计115万。以上待遇均为税前;宁波市购房补贴申领须符合相关规定,一般为20 - 60万元,且在购房后申领;入职前调校者安家费增加10万元,分五年发放,若五年内调离杭州湾将不再发放;无法全额享受政府补贴人员须相应核减安家费及购房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