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递方式
方式:线上投递
招聘要求
岗位信息
共 2 类薪酬福利
学院人才待遇
(一)学院人才待遇 | 人才层次 | 安家费(万元) | 人才津贴(万元) | 过桥租房补贴(万元) | 科研启动费(万元) | |----------|----------------|------------------|----------------------|-------------------| | A类 | 110 - 150 | 30(三年合计) | 10.8(三年合计) | 理工:50 - 100 人文艺术:30 - 60 | | B类 | 90 - 100 | 24(三年合计) | 7.2(三年合计) | 理工:30 - 60 人文艺术:20 - 35 | | C类 | 80 - 85 | 18(三年合计) | 5.4(三年合计) | 理工:25 - 45 人文艺术:15 - 35 | | D类 | 75 - 80 | 12(三年合计) | 5.4(三年合计) | 理工:15 - 35 人文艺术:10 - 20 | | E类 | —— | —— | —— | —— | 以上待遇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本人自理。 ★ 符合A - E类人才可申请纳入民办事业单位报备员额; ★ 其他优秀青年博士和教师经院高教称人员入职一年后可申请纳入民办事业单位报备员额; ★ 社会保险缴纳地为绍兴市上虞区。
地方人才待遇
符合上虞区人才政策条件的新引进人才,可另申请上虞区人才待遇,具体标准如下(以上虞区最新政策为准): 全日制博士:房票补贴70万元,安家补贴9万元; 全日制硕士:房票补贴35万元,安家补贴6万元; 高职高专毕业生(E类),房票补贴70万元,安家补贴9万元。
人才层次
(一) 学术团队(T类) 原则上由1名学术领军人(A类)或学术带头人(C类)作为团队负责人,至少2名C类及以上人才作为团队成员。 (二) 高层次人才 A类人才 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在本学科领域做出较大学术贡献,具有公认的学术地位和学术声誉,入选国家级人才项目,或为省部级及以上创新团队、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核心负责人等,或经认定与上述人才水平相当的海内外人才。 B类人才 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和学术组织管理能力,能统领学术队伍开展高层次学科建设工作和工作活动,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近五年教学科研业绩符合以下要求: 1. 理工类,主持国家级教学或科研项目1项,且取得以下业绩之一: (1) 获省部级教学或科研成果二等奖及以上级别奖励1项(省部级三等奖个人排名第一、一等奖及以上排名前3;由国家工业主管部门转成行业的行业协会授予的全囯性社会力量奖项同省部级奖,下同); (2) 在本学科领域内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一级及以上期刊(期刊名单以最新版浙江理工大学期刊目录为准,下同)、中国计算机学会(CCF)会议及期刊论文或SCI、EI、SSCI收录期利学术论文6篇(其中SCI/SSCI一区论文/SSCI一区论文不少于1篇),国际教材/以第一作者在一级出版社(出版社名单以最新版浙江理工大学出版社目录为准,下同)出版专著一部且发表美国内核心期刊或SCI、EI、SSCI收录期刊学术论文2篇; (3) 以第一发明人获授权国家发明专利18件,或获授权美国、欧盟、日本国际发明专利1件; (4) 主编编写(排名第一,下同)国家级标准1项; (5) 以第一完成人获国家级领导肯定性示示1件或省部级正职领导肯定性批示2件。 2. 人文社科艺术类,主持国家级教学或科研项目1项,且取得以下业绩之一: (1) 获省部级教学或科研成果三等奖及以上级别奖励1项(省部级三等奖个人排名第一、二等奖及以上排名前3;或作品(第一完成人)入选全国美展或获得红星奖、中国设计智造大奖(DIA)、德国IF奖、美国IDEA奖、德国红点奖(Red dot Award)、意大利A设计奖、日本G-mark奖、世界之星奖(World Star)等设计类奖项前二等级奖项); (2) 在本学科领域内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一级及以上期刊、中国计算机学会(CCF)会议及期刊论文或SCI、EI、SSCI、A&HCI、CSSCI收录期利学术论文4篇(其中SCI/SSCI一区论文可折算2篇),或主编省部级教材/以第一作者在一级出版社出版专著1部且发表国内核心期刊或SCI、SSCI、A&HCI收录期刊学术论文1篇; (3) 以第一完成人获授权国家发明专利6件,或获授权美国、欧盟、日本国际发明专利不少于1件; (4) 参与编写省级及以上级别标准不少于1项(个人排名前3); (5) 以第一完成人获国家级领导肯定性批示1件或省部级正职领导肯定性批示2件。 C类人才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正高级职称可放宽至50周岁),且近五年教学科研业绩符合以下要求: 1. 理工类,主持国家级教学或科研项目1项或省部级2项,且取得以下业绩之一: (1) 获省部级教学或科研成果三等奖及以上级别奖励1项(省部级三等奖个人排名第一、二等奖及以上排名前3;国家级排名前5); (2) 在本学科领域内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一级及以上期刊、中国计算机学会(CCF)会议及期刊论文或SCI、EI、SSCI、A&HCI、CSSCI收录期利学术论文不少于1篇),或主编省部级教材/以第一作者在一级出版社出版专著1部且发表国内核心期刊或SCI、EI、SSCI收录期刊学术论文1篇; (3) 以第一发明人获授权国家发明专利6件,或获授权美国、欧盟、日本国际发明专利1件; (4) 主编编写行业及以上级别标准1项; (5) 以第一完成人获省部级正职领导肯定性批示1件或厅局级正职领导肯定性批示2件。 2. 人文社科艺术类,主持国家级教学或科研项目1项或省部级2项,且取得以下业绩之一: (1) 获省部级教学或科研成果三等奖及以上级别奖励1项(省部级三等奖个人排名第一、二等奖及以上排名前3;或作品(第一完成人)入选省级及以上美展或获得红星奖、中国设计智造大奖(DIA)、德国IF奖、美国IDEA奖、德国红点奖(Red dot Award)、意大利A设计奖、日本G-mark奖、世界之星奖(World Star)等设计类奖项前二等级奖项); (2) 在本学科领域内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一级及以上期刊、中国计算机学会(CCF)会议及期刊论文或SCI、EI、SSCI、A&HCI、CSSCI收录期利学术论文不少于3篇(其中SCI/SSCI一区论文可折算2篇),或主编教材/以第一作者出版专著不少于1部; (3) 以第一完成人获授权国家发明专利4件,或获授权美国、欧盟、日本国际发明专利不少于1件; (4) 参与编写省级及以上级别标准不少于1项(个人排名前5); (5) 以第一完成人获厅局级正职领导肯定性批示1件或厅局级正职领导肯定性批示2件。 D类人才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且近五年教学科研业绩符合以下要求: 1. 理工类,主持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或科研项目1项,且取得以下业绩之一: (1) 获厅局级教学或科研成果二等奖及以上级别奖励不少于1项(厅局级二等奖个人排名第一、一等奖排名前3;省部级三等奖个人排名第一、二等奖及以上排名前3;厅局级一等奖排名前5,省部级及以上有排名); (2) 在本学科领域内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一级及以上期刊、中国计算机学会(CCF)会议及期刊论文或SCI、EI、SSCI收录期利学术论文不少于3篇(其中SCI/SSCI一区论文可折算2篇),或主编教材/以第一作者出版专著不少于1部; (3) 以第一发明人获授权国家发明专利不少于4件,或获授权美国、欧盟、日本国际发明专利不少于1件; (4) 参与编写省级及以上级别标准不少于1项(个人排名前5); (5) 以第一完成人获厅局级正职领导肯定性批示不少于1件。 2. 人文社科艺术类,主持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或科研项目1项,且取得以下业绩之一: (1) 获厅局级教学或科研成果二等奖及以上级别奖励不少于1项(厅局级二等奖个人排名第一、一等奖排名前3;省部级三等奖个人排名第一、二等奖及以上排名前3;厅局级一等奖排名前5,省部级及以上有排名); (2) 在本学科领域内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一级及以上期刊、中国计算机学会(CCF)会议及期刊论文或SCI、EI、SSCI、A&HCI、CSSCI收录期利学术论文不少于3篇(其中SCI/SSCI一区论文可折算2篇),或主编教材/以第一作者出版专著不少于1部; (3) 以第一完成人获授权国家发明专利不少于4件,或获授权美国、欧盟、日本国际发明专利不少于1件; (4) 参与编写省级及以上级别标准不少于1项(个人排名前5); (5) 以第一完成人获厅局级正职领导肯定性批示不少于1件。 E类人才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且近五年教学科研业绩符合以下要求(应届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含当年出站博士后和毕业两年内未在国内交社保的留学归国人员)可不作项目要求): 1. 理工类,主持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或科研项目1项或厅局级2项,且取得以下业绩之一: (1) 获厅局级教学或科研成果三等奖及以上级别奖励不少于1项(厅局级三等奖个人排名第一、厅局级二等奖排名前3;省部级三等奖个人排名第一、二等奖及以上排名前3;厅局级一等奖排名前5,省部级及以上有排名); (2) 在本学科领域内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一级及以上期刊、中国计算机学会(CCF)会议及期刊论文或SCI、EI、SSCI收录期利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其中SCI、SSCI一区论文可折算2篇),或主编教材/以第一作者出版专著、译著不少于1部; (3) 以第一发明人获授权国家发明专利2件,或获授权美国、欧盟、日本国际发明专利1件; (4) 参与编写省级及以上级别标准不少于1项(个人排名前5); (5) 以第一完成人获厅局级正职领导肯定性批示不少于1件。 2. 人文社科艺术类,主持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或科研项目1项或厅局级2项,且取得以下业绩之一: (2) 在本学科领域内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一级及以上期刊、中国计算机学会(CCF)会议及期刊论文或SCI、EI、SSCI、A&HCI、CSSCI收录期利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其中SCI、SSCI一区论文可折算2篇),或主编教材/以第一作者出版专著、译著不少于1部; (3) 以第一完成人获厅局级正职领导肯定性批示不少于1件。 应届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含当年出站博士后和毕业两年内未在国内交社保的留学归国人员)可不作项目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