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简介
招录目的
为加强宁夏党政干部队伍源头建设,选拔培养优秀年轻干部,根据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8〕1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宁夏经济社会发展和干部队伍建设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国内部分高校2026年应届优秀毕业生招录一批选调生。
投递方式
校招
方式:线上投递
招聘要求
招聘对象
2026年全日制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优秀毕业生
招聘要求说明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2.本科生一般不超过25周岁(1999年11月<含>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94年11月<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1月<含>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年龄可顺延;3.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4.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5.在校期间能顺利完成各学科学习任务,学习成绩优良,如期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6.道德品行好,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诚实守信,吃苦耐劳,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8.报考者取得应届学历学位须符合报考职位要求,所学专业认定以应届学历毕业证书为准;9.具备拟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调:(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2)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担任校院系团委书记、副书记、部长、副部长,党(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班长、副班长,以及校社团负责人,且任职时间连续满1年以上(以聘书或任职文件为准);(3)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党(团)干部,优秀党(团)员等荣誉称号或获得国家奖学金、省部级奖学金、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4)具有参军入伍经历。宁夏区内4所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具备上述四个条件之一。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4.被开除公职的;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8.已被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录(聘)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9.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存在问题的;10.在校或者工作期间受过处分的,以及因学业成绩影响延长学制毕业的;11.现役军人;12.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13.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岗位信息
共 1 类申请流程
1组织推荐→2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3考试(笔试、面试)→4体检→5考察和资格复审→6公示、录用
薪酬福利
职位发展
选调生正式录用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选调生工作办法》管理,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定级,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新录用的选调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照中央组织部要求到基层锻炼2年。其中,区直机关录用的选调生须派驻到对口帮扶的县(市、区)、乡镇(街道)锻炼2年,并至少安排1年时间到村任职;市级及以下机关录用的选调生派驻到村任职2年。派驻到乡镇、村工作期间可享受乡镇工作补贴。对锻炼期满后留在县(区)继续工作的选调生,纳入当地优秀年轻干部培养对象管理。选调生职务职级晋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德才表现突出、工作需要的,在区直机关、市、县(区)领导职数范围内可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破格提拔使用。
薪资福利
选调生实行国家统一规定的工资制度,录用到乡镇工作的,可按照相关规定享受乡镇工作补贴。对录用到国家和自治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区)(红寺堡区、同心县、原州区、西吉县、海原县、盐池县、隆德县、泾源县、彭阳县)的博士、硕士选调生分别给予7万元和3万元一次性安家费。
面试题目
暂无面试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