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简介
招聘目的
为服务保障好新区疏解单位职工子女入学需求,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北京四中雄安校区第二实验学校实际情况,现决定公开选聘教职人员20名
投递方式
其他
方式:线上投递
招聘要求
招聘对象
骨干教师有经验教师应届毕业生
招聘要求说明
(一)资格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思想政治素质好,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熟悉教育教学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3.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基本功扎实,能胜任教育教学或管理工作,服从安排。4.身心健康。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二)具体岗位条件:1.骨干教师: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等,年龄可适当放宽两年);中小学高级职称(获得报考学科省级优质课评比一等奖、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荣誉可放宽至中小学一级教师)或具有博士学位;拥有地市级以上名校(如公办示范校或优质民办学校)工作经历,曾被评定为地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名师工作室主持人、优秀教师、名师、学科带头人等。2.有经验教师: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在38周岁及以下(有地市级及以上公办示范校或优质民办学校工作经历,年龄可适当放宽两年),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没有“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次。3.应届毕业生: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应在30周岁及以下(有工作经历的研究生年龄可适当放宽两年),在2年择业期内的应届毕业生,需满足以下条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在择业期内没有与任何单位签订任何形式的劳动合同。
岗位信息
共 1 类申请流程
1网上报名→2资格审核→3半结构化面试→4专业考核→5资格复审及综合考察→6体检及公示→7入职及上岗
薪酬福利
岗位待遇
(一)骨干教师纳入新区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其他教师按照新区现行教师薪酬管理办法实行,薪酬标准与对应级别编制教师一致,同时作为新区教师队伍重点培养后备力量,择优纳入新区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二)被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应届毕业生试用期1年,有经验的教职工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教职工首次聘期一般为3年,聘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可以续聘。(三)全体教职员工接受北京四中雄安校区提供的岗前培训、教学实习、师徒帮带等形式的业务培训。
面试题目
暂无面试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