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简介
招聘依据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人员需求实际情况进行招聘。
投递方式
招聘要求
招聘对象
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高校毕业生2023、2024年毕业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社会人员
招聘要求说明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参照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等相关专业目录执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社会人员需可以办理调入手续; 7.对于国内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与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注重专业内容实质,此两类应聘人员的专业方向与所需专业方向要求一致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8.留学回国人员须为在国(境)外完成学业且于2025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9.应届毕业生是指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高校毕业生,2023、2024年毕业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10.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曾受过党纪、政纪、校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8.招聘岗位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9.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岗位信息
共 1 类申请流程
1报名与资格初审→2资格复审→3考核→4体检→5考察→6公示与聘用
面试题目
暂无面试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