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简介
学校历史
哈尔滨工程大学源自1953年创办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工程学院(哈军工),陈赓大将为首任院长,毛泽东主席为学院颁发《训词》,1959年被中共中央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1970年在哈军工原址以海军工程系为主体组建哈尔滨船舶工程学院(哈船院),1978年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1994年更名为哈尔滨工程大学(哈工程)。2019年,成为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
学科地位
学校是首批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1996年被确定为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7年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行列。学校坚持‘三海一核’办学方略,为我国船舶工业、核工业、国防现代化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已成为我国船海核领域高水平研究型大学。
党建与人才培养
学校继承和发扬哈军工精神,将‘以祖国需要为第一需要,以国防需求为第一使命,以人民满意为第一标准’作为价值追求,秉承‘大工至善,大学至真’的校训,践行‘五个坚持、五个注重’办学原则,着力打造‘三海一核’领域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和国家战略人才力量。
辅导员队伍建设背景
为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加强学生辅导员队伍建设,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决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
投递方式
方式:线上投递
招聘要求
岗位信息
共 1 类申请流程
薪酬福利
职业发展
辅导员兼具思政教师与管理人员双重身份,是学校思政工作骨干和党政管理干部的重要储备力量。职称职级双线并行,发展空间广阔;实行单列计划、单设标准、单独评审(职称评聘);实行双线晋升,科级及以下‘应评尽评’(职务职级);支持表现优异的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支持优秀辅导员挂职任职多岗位锻炼;支持辅导员出国(境)研修拓展国际化育人视野。
待遇保障
事业编制,准聘副教授,聘期6年;工资、保险及公积金按黑龙江省事业单位标准执行;晋升高层级专业技术职务后准聘身份自动取消;享有专项岗位津贴2万元/年、通讯补贴120元/月、值班补贴100元/晚;子女可享受从幼儿园、小学到初中的顶级教育资源(如哈工程幼儿园、哈工大附中哈工程校区)。
关怀机制
举行新聘辅导员岗前赋能培训;建有校院两级常态化谈心谈话制度;全方位关心辅导员身心健康与职业发展,营造团结奋进、温暖和谐的工作氛围。
